1.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:
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、学习中表现突出,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
(2)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级行政单位、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。暂不受理无业人员、个体从业者及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。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,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。

(3)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。

(4)身心健康(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)。

(5)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标准,具体要求请见《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》。

2.申请具体出国留学项目的,应符合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的具体条件。

能申请公费出国留学的人要具备什么条件 扩展

1.申请者应为高等院校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级行政单位、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注册在读学生;

2.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;年龄在18-35周岁之间;

3.具有良好的健康状况、学习成绩、英语水平、道德品质、社会责任感、职业技能和家庭经济状况。具体要求还需符合《奖学金项目遴选通则》的具体要求。

能申请公费出国留学的人要具备什么条件